專營 尖沙咀 / 中上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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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局於去年10月表示,注意到有借款人在未獲得銀行同意下,擅自以同一物業借取二按,因此與土地註冊處合作推出電子提示服務,每當已承按的物業有其他按揭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時,銀行便會收到電子提示訊息。
該項電子提示服務於本月起接受銀行申請,匯豐、中銀及渣打率先推行,凡申請住宅按揭的業主,不論新按、加按,抑或轉按,所按物業不論為私樓、公屋或居屋,必須先簽署新增的電子提示同意書,據知部份中小型銀行將稍後跟隨。
金管局表示,為符合私隱條例,銀行必先取得業主意,才可就該物業申請電子提示服務。若申請人拒絕簽署該同意書,銀行或會調高1厘按息或降低1成按揭成數,甚或不批出貸款。
據知除申請抵押的物業外,同意書亦需申請人填報其他持有業權的物業資料。由於市場上不少業主會將手上物業進行二按套現去購買新物業,電子提示生效後,銀行會收到相關訊息。另外若業主申請二按時未獲得銀行同意,當銀行評估後認為業主的負債比率過高,有可能要求清還全數款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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