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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蘋果日報】樓價升勢放緩,部份業主不欲平賣手持單位,紛紛轉租,租盤供應驟增下,租金受壓。早前樓價升勢甚猛的沙田市中心多個細價屋苑,租盤急增 15%,部份急於出租單位的業主,不惜劈租搶客,希爾頓中心有單位劈租 13.8%租出,呎租僅 15.8元。
政府產業署的山頂文輝道 6號分層單位, 47年樓齡,現以每月6.65萬元供承租,建築面積 2551方呎,呎租僅26元。該單位免租期達 2個月,與一般私人市場最多半個月免租期明顯有別,相信是單位為「清水房」,租客須自行添設家電等設備,遂提供較長免租期。現時山頂地段一般分層豪宅,每方呎市值月租徘徊 50至 60餘元,如位處文輝道 1及 3號的喬苑,一個面積約 2300方呎單位,市值月租約 14萬元,呎租 60.9元。相比之下,產業署招租單位便宜超過 57%。
【東方日報】美孚新邨居民昨發起千人「瞓街」兼「圍邨大遊行」,約一千名美孚新邨居民昨到涉事地盤外的百老匯街集會,他們高舉「美孚抗爭」的標語,又穿上寓意反對地產霸權的黑色上衣,集體「瞓街」約三分鐘,以表達不滿發展商於第八期旁、距離民居僅數米的地皮上建約二十層高大樓,對邨內住宅造成屏風效應,又批評政府批出圖則偏幫發展商,擬申請司法覆核並打算於本周內到禮賓府、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官邸,及發展商主席持有的珠寶店外「瞓街」抗議。
新世界發展表示,要由祥達回應事件,祥達早前發出通告指,部分美孚新邨業主做法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,強調有權進入地盤開工,又指地盤與毗鄰樓宇相距七米,不屬屏風樓;發展局發言人表示,涉事地盤符合相關法定要求及地契准許用途,政府並無理據干預該項合法的私人發展項目。根據地契條款,該用地可用作非工業用途,包括住宅用途。對於有建議指政府應與該地皮擁有人進行非原址換地,以停止有關發展項目,發言人強調,涉及整體公眾利益及要有充分政策理據下才會考慮相關做法,如保存歷史建築,當局現階段並沒有充分理據提出非原址換地。
【成報】沙田顯徑邨是租者置其屋屋邨,大部分租戶已經購入單位成為業主,該屋邨的維修等日常工作交由業主負責,由業主委聘管理公司跟進。據了解,業主懷疑不滿業主立案法團的帳目,當中懷疑涉及100萬元的款項,業主原先要求立案法團呈交會計帳目供查閱,但法團表示必須取得5%的業權,才可以查閱有關資料。
美孚新邨地皮起樓爭拗已超過10年,事源該幅位於美孚新邨第八期與第三期之間的一幅土地,該處曾經是石油氣庫,由於太接近民居,深水埗臨時區議會在1996年以安全為理由要求搬遷,政府並提出「地換地」的條件,與石油氣庫土地業權擁有人埃克森美孚,談判搬遷石油氣庫,但最終沒有結果。及至1999年,土地擁有人埃克森美孚自行搬遷石油氣庫,後來更加夥拍新世界入則打算於已空置的土地起樓。居民指,這幅土地是美孚新邨八期入則時的一部分,整個第八期當時未有用盡獲批准的建築面積,剩餘少量地積比率,大概足夠興建10萬呎樓面。但發展局的資料指,石油氣貯存庫及其旁邊的一條狹長地段,並不屬於美孚新邨第八期項目的一部分。
【新報】去年底政府推出額外印花稅阻止短線炒賣活動,惟樓價升勢不止越上越有力,二手樓價續尋頂。綜合利嘉閣地產研究部數據所得,繼今年首兩個月全港50個指標屋苑的加權平均呎價急漲7.9%至6,249元後,3月份數值再進一步攀升2.7%至平均每方呎6,415元,令首季樓價累升10.8%。50個指標屋苑當中,上月樓價報升的共有41個,佔82%,當中有21個指標屋苑的樓價按月錄得3%或上升幅,其中大埔太湖花園(+7.6%)、鴨脷洲海怡半島(+7.2%)、長沙灣宇晴軒(+6.7%)及青衣灝景灣(+6.7%),更成為上月樓價實質升幅最多的四個屋苑。
雖然新春後業主反價、封盤略有改善,然而銀行上月突然調升按息,已經窒礙部份準買家入市,及後日本大地震繼而引發核洩危機,更令買家轉持觀望態度延遲入市,更進一步拖慢成交進度,導致全港50個指標屋苑上月僅錄1,438宗買賣個案,較2月份的1,403宗僅微增3%,打破新春二手交投例必大增的傳統。
【文匯報】長沙灣區近年商業味道愈來愈濃厚,發展商亦傾向興建高質素工廈,因而令新型工廈受用家支持,同時帶動成交呎價上升。長沙灣工廈市場交投暢旺,樓價節節上升,其中迅興廣場29樓B室,最新呎價達5,400元,涉資約2,484萬元,創出長沙灣區近10年新高價。
「賣地月」加上銀行加H按息,買家觀望樓市,在剛過去的周末日,二手交投按周跌1至2成,有大型屋苑更「零成交」,反映買家觀望濃厚。據兩間大型代理行公布的數據顯示,過去2天十大屋苑的交投跌幅分別12%及28.9%,美聯亦錄得數個「零成交」大型屋苑,包括康怡花園、麗港城和愉景新城。該行數據顯示,本港十大藍籌屋苑於剛過去的周末共錄得約22宗二手成交,較對上一周約25宗下跌約12%。中原數據亦顯示,過去兩日十大屋苑錄27宗成交,交投量較前周下跌28.9%。
【明報】2009年地政總署共接獲和批准了19宗私宅的延遲落成(延長建築規約期限)申請,涉及2726個單位。直至2010年,延遲落成單位數目已按年急增81%至4939伙,而上述涉及補價約7400萬元,即每伙「罰款」約萬多元。有立法會議員指出,政府應以加大罰款以及其他罰則,敦促發展商如期建成物業,以免減低私宅的供應量。
去年7月,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成智曾查未能按「建築規約期」如期落成的項目的數目,並要求按該等項目的地段編號列出項目名稱、住宅單位總數、原定落成日期、延長落成日期及原因,以及查詢因延長落成日期而向政府繳付的罰款總額。政府當時回應,地政總署並無問題所要求的現成資料。由於過去5年批地眾多,而且要各分區抽調人手翻查,才能提供問題所要的資料。面對土地管理工作日益繁重,較難抽調人手翻查。據知,地政總署至今未有編製關於執行「建築規約」的資料。政府現正考慮有關議員提議於地政總署網頁公布有關「建築規約」期限延期的申請、獲批個案、涉及補價等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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